选手承诺并同意
所有原创作品大赛组委会有使用权及转授权
大赛组委会拥有获奖选手的肖像及姓名的使用权。
大赛组委会拥有电视晚会的录制权及放映权。
大赛组委会持有对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。
选手注意事项
1、 参加大赛的选手必须同意并遵守本届大赛组委会相关规定,认真履行报名手续,认真保管好参赛证。
2、 必须提前半小时候场,误场者一律做自动弃权处理。有极特殊原因误场者,要报组委会监审组复议,得到同意后方能参赛。
3、 选手要严格按参赛顺序号参赛,凡不按顺序号参赛的选手,视作自动放弃比赛资格。
4、 歌手上台首先自我介绍1、姓名、年龄2、代表赛区3、参赛项目。
5、 在规定的赛事日程内,要服从组委会统一安排,不得要求提前离京或退费。凡不能遵守者,分赛区不得组织进京。
6、 组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,参赛费、食宿费等规定需选手遵守执行,各分赛区要与参赛选手签订进京参赛协议书。